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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模式”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软硬件三方联动对产业意味着什么?
来源:21经济网     时间:2023-08-02 22:22:56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诸未静、吴立洋 上海报道

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工作,即将进入一个更为全面、深入的阶段。


(资料图)

8月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日。

《指南》指出,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

消息一出,瞬间引发各大互联网从业者的热烈讨论,问题主要聚焦于:

此次《指南》是否适用于此前已被严格监管的网络游戏?

作为用户触网的最前端,终端硬件厂商是否会受到最大影响?

互联网公司应该如何升级原有的“青少年模式”?在过渡期做哪些功能调整?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多位高校教授、律师和产业内人士,试图对上述问题做出解释。

三方联动意味着什么?

2019年国家网信办试点推广“青少年模式”。在落地实施的四年多时间中,青少年模式的功能不断完善,覆盖平台范围与种类亦愈加广泛,但其潜藏的根本问题同样迫切而直接——如何保证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应用时都会开启未成年人模式?

正如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青少年模式主要针对软件应用,每个APP之间的青少年模式是不互通的,这就需要监护人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成本去一一进行设置,且未成年人绕开相关模式的难度也较低。

对此,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三方联动的解法,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实现联动,具体包括:一是未成年人模式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二是未成年人模式应支持家长或未成年人用户通过账号在多移动智能终端(包括同一厂家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多个移动智能终端)进行统一设置;三是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提供必要接口和数据共享,满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长监督管理等功能。

“这在打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的同时,降低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姚志伟分析,打通软硬件平台后,家长即可实现统一的终端管理。因为根据征求意见稿“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要求”部分的要求,原则上用户可通过开机提醒、桌面图标、系统设置等至少3种方式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家长可统一设置相关应用使用时长,进行便捷的统一化管理。

此外,过去单一APP的青少年模式事实上是将未成年人身份认证的权责赋予了应用开发者,当每个应用都需要采集用户信息以进行身份识别时,无疑将大大提升个人信息泄露的概率与风险。

姚志伟表示,引入新的未成年人模式后,只需要在终端进行未成年人身份确认,一方面降低了应用方进行身份核验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统一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指南》是否适用于网游领域?

“对游戏厂商反而是‘利好’,有点众生平等的意思了。”上海一家游戏公司的中层林勇(化名)对21记者发出的这个感叹,代表了不少产业内人士的观点。

21记者注意到,本次《指南》在第五章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未成年人模式要求的第三部分“功能限制要求”中提到,“网络游戏的防沉迷要求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众所周知,网络游戏领域目前对未成年人的使用监管最为严厉。2021年“830新规”正式施行后,游戏厂商均在严格落实实名制基础上,对实名认证为未成年人的用户限定了游戏时间,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

“其实《指南》与‘830新规’并不冲突,且在年龄和游玩时长上基本保持一致。”林勇分析认为。

如本次《指南》的分龄化设计根据以下5个年龄区间划分:不满3周岁;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林勇认为,这一“分龄原则”上与《网络游戏适龄提示》保持一致,“总体区隔都是8岁、12岁、16岁可有限制地玩,以及8岁以下别玩。”

本次《指南》中对“使用时长管理”做出了详细说明:

(1)在面向不满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40分钟,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2)在面向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3)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4)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长超过30分钟,移动智能终端应发出休息提醒。

有观点认为,其中“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默认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的要求,与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下要求的时间产生了冲突。

林勇认为这是理解上的误差,“《指南》说的是总时长,网络游戏可以按照之前的规定来执行。”他进一步举例说明,“比如家长不让未成年人玩网游的,他可以去玩短视频软件、社交软件,反正总时长别超标就行。”

那么,当未成年人模式不断深入推进之后,此前承受巨大舆论压力的网游企业面临的未保舆论压力会因此相对减少吗?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邓鑫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表示,答案可能不容乐观。在他看来,相对而言,游戏行业在未成年人保护及实名验证方面所做的动作已较为成熟。“我们理解相关舆论压力的来源与未保动作关联较小,而与游戏的沉迷及付费机制更相关。”他说。

终端硬件厂商、应用商店、App应如何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指南》向上游延伸了治理链条,以期对“平台的平台”进行监管,覆盖范围从应用内容延伸至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商店。

“软件厂商跟应用市场平台方需要考虑软件分龄划分准入问题,而数据共享的安全性、合规性问题也成了摆在各方主体前无法回避的一关。”邓鑫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分析,意见稿生效落实后,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相关企业的合规成本与技术升级成本。

不过他认为,对于整个产业而言,影响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终端通过系统升级、后台技术策略更新,落实未保模式;依托于终端厂商的自有应用市场布局,绝大部分应用商店的实名认证也已得到了阶段式发展;主流软件已在青少年模式方面持续探索,形成了基本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的雏形与方案。

不过,有多位业内人士向21记者表露了担心,终端硬件厂商是否会面临更大的压力?林勇对此表示不必太过担心,硬件厂商后续的义务确实很多,但是不难做,“因为《指南》的导向比较明确,条款的可操作性也比较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也向21记者分析,对多个义务主体进行全流程监管,避免某一环节的管理漏洞而导致青少年模式沦为摆设,并不意味着责任全部放在终端设备,而是需要终端设备与应用程序及其分发商层层设置审核环节,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邓鑫观察发现,其实目前手机终端运行的青少年模式已较为成熟,“应用商店侧面临的变化最大,需对应用程序和服务准入未成年人模式进行审核和处置。”

他还提醒,《指南》对社交类应用提出了外链限制的要求,该条对软件运营主体的审核能力要求很高,或将存在被滥用于限制竞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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